乐山市市中区文化艺术培训协会是由乐山市市中区范围内的文化艺术校外培训机构和文化艺术从业者自愿结成的地方性、行业性社会团体。
协会的宗旨是: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本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防范“政治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安全风险。以“传承、创新、规范、发展、维权”为目标。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工作机构、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艺发展方针,开展以人民为中心的文化艺术工作;加强行业规范和管理,切实履行文化艺术行业协会的先锋作用,建立和完善艺术行业协调和自律机制 。搭建交流平台,提供专业咨询,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会员的合法权益,整合艺术培训资源,挖掘、传承、弘扬具有乐山特色的各种优秀艺术形式,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
我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乐山市市中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乐山市市中行政审批局、管理监督机关为乐山市市中区民政局,接受其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