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文化艺术培训协会成立大会暨文化艺术培训机构政策解读会成功召开

信息来源:乐山市市中区文化艺术培训协会

      4月7日,乐山市市中区文化艺术培训协会成立大会暨文化艺术培训机构政策解读会在区文化馆2楼会议室顺利召开。市中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朱翔,市中区文化旅游宣传推广中心副主任欧茂嘉,市中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胡嘉峻,市中区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股负责人周庆,市中区文化艺术培训协会会长廖夏妍以及我区百余家文化艺术培训机构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协会第一任监事谢宁主持。

      会上,区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股负责人周庆就川教函[2022]709号《四川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从开办资金、场地要求、从业人员资质配置、收费监管、信息公示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胡嘉峻补充强调了行政部门在现行政策下的审批重点及注意事项。

      区文体旅游局副局长、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朱翔就《四川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从资质证照、培训合同、收费要求、招生宣传、安全保障、财务制度等九方面对文化艺术校外培训机构提出了行业规范管理要求。同时指出:我区在全市率先组织成立文化艺术校外培训协会,倡导行业自律,维护行业间的公平竞争和正当利益,是一大工作亮点。希望协会利用平台资源优势积极作为,协助主管部门规范管理、服务培训机构,促进和加强全区文化艺术培训机构依法诚信办学,为积极推进我区文化艺术培训机构的健康、良性、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乐山市市中区文化艺术培训协会从筹备至成立,区文体旅游局、区行政审批局等行政部门给予了热情指导和大力支持,同时得到了各会员单位、各位会员的支持和帮助。会上市中区文化旅游宣传推广中心副主任欧茂嘉宣读了《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同意乐山市市中区文化艺术培训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并充分肯定了协会“公益导向、依法规范、分类管理、综合施策、协同治理”的工作原则,同时指出协会应发挥行业先锋作用,利用整合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强会员单位之间的横向联合交流,为会员企业办实事、办好事、服好务,为助力我区文化艺术培训行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协会会长——教育学博士、乐山师范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副教授、成都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廖夏妍女士在大会报告中表示:校外培训机构作为体制内机构的一种有益补充,能够给孩子们提供更多学习和成长的机会;同时对促进社会发展、扩就业、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协会成立的初衷是要为广大文化艺术培训行业从业者搭建一个沟通交流的平台,努力架起会员单位与主管部门之间沟通的桥梁,团结、引导、帮助会员企业规范经营、良性竞争、行业自律,增强会员单位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从而促进我区文化艺术校外培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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